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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兰州四区将完成22万平方米供热配套设施
添加时间:2015-06-01 08:26:06   

为进一步规范、有序推进近郊四区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,不断深化采暖期小煤炉污染治理,今年,兰州近郊四区计划完成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22.3438万平方米,其中:城关区14.87万平方米,七里河区4.2638万平方米,西固区2.71万平方米,安宁区0.5万平方米。

根据受热对象分布零散的具体实际,充分考虑供热设施建设的可行性、后期运行的经济性,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:就近并网。新建热源。壁挂炉采暖。按照国家、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的原则,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。热源、主干热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资金由市、区财政筹措解决,用户室内采暖设施建设资金由受热用户承担。按照改造面积,市级每平方米补贴100元;需新建热源的,市级每蒸吨补助40万元;采用天然气壁挂炉的,市级每户补助2000元。区级补贴额度由区政府确定。

对接入热电联产热网或现有集中供热站实行并网改造的,供热设施基础改造费用按照不高于30元/平方米的标准予以交纳。未供暖建筑中的非居住建筑(二、三、四类)室内采暖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由产权单位全额承担,热源、热网建设费用产权单位按40-60元/平方米的标准交纳。通过并网和新建热源集中供暖的,要同步建设分户控制、供热计量设施和装置,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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